关于《城镇供水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》
等2项团体标准(报批稿)的公示
各有关单位及人员:
由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立项编制的《城镇供水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》以及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立项编制的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,业经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通过,现已形成报批稿。
按照规定,现将上述2项团体标准(报批稿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: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9日。
公示期间,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若有异议,请来函向我会反馈,来函须加盖公章(或亲笔签名)并说明相关理由及论据。公示期满,未反馈意见即视为同意。
联系电话:020-83135198,黎明;
联系邮箱:269849890@qq.com;
联系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411室;邮编:510060。
附件:1.《城镇供水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》(报批稿)
2.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》(报批稿)
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2025年11月3日
附件1:《城镇供水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 》(报批稿).pdf
附件2: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星级评价规范 》(报批稿).pdf
广东省应急管理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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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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